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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事政策發展趨勢之研究--以保安處分及犯罪矯治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23
國家政治、經濟得否發展,繫於治安之良窳,而治安之維持,則有賴刑事政策之健全發展。在刑事政策內涵中,保安處分之宣告及犯罪矯治之執行,則屬刑事政策執行流程中重要之一環。本文即以介述刑事政策為基礎,但將重點置於保安處分及犯罪矯治二大主軸上。亦即在探求法律關於保安處分規定之缺失,犯罪矯治實務上之困境,及應如何修正法律或改善犯罪矯治執行方式以為因應。本文研究目的,即以法院保安處分之宣告為工具,犯罪矯治之成效為結果,尋求如何妥適運用刑事政策,達成事前有效防制,事後貫徹矯治工作,用謀犯罪問題之有效解決。依據本文研究結論,保安處分須符合目的性、比例性及可預測性之法治國家思想。準此,有關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工作、強制治療之判決,自應審時度勢,順應思潮。而緩刑期內併宣付保護管束者,允宜令其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以與犯罪矯治之刑事思潮同步。又為因應矯治機關受刑人擁擠,矯治人員人力不足,受刑人權利意識覺醒,管教方式鈍化,監獄幫會形成以及技訓設備老舊等問題之解決,未來犯罪矯治應走向創新與平衡,重視矯治人員教育訓練,採行電腦化犯罪矯治作業系統,加強各項教化措施,延聘學者專家訂定合宜之犯罪矯治方案,分類設監,分別處遇,對出獄人續採更生保護措施,加強查察監管重大刑案出獄人,以及普及法律教育。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2127154666605004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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