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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犯罪預防技術與戒護事故預防效能之研究-以台中監獄為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31
「沒有安全的環境,沒有矯正效果」。只有具備完善的安全管理,才能推展各項矯正措施。安全管理厥為獄政工作之基石。然而,監獄人力物力終屬有限,如何在有限的資源及警力下,發揮最大的管理效能,減少戒護事故的發生,值得獄政界深究研討。筆者粗意新想,以「情境犯罪預防技術與戒護事故預防效能」為研究主題,希規劃有效情境,以維監獄之安全,保護「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 本研究目的包括將情境犯罪預防理論,運用於犯罪矯正機關之戒護管理上,嘗試新的矯正思維,盼能拋磚引玉得到更多迴響。其次,期望經由本研究,更確切地瞭解,受刑人在何種情境因素下,會降低其發生戒護事故的機會。最後,提供矯正機關研擬戒護對策之參考,以期有效運用警力,作為彌補人力不足之方法。更進而達到預防及減少戒護事故發生之目的。 本研究採用量化及質性研究方法,以臺中監獄為研究範圍,量化問卷之取樣對象為受刑人1,000名、戒護職員150名,其中有效問卷受刑人882份、戒護職員111份;質性訪談對象為戒護職員6名,問卷及訪談內容依情境犯罪預防理論設計,包含增加違規困難、提昇違規風險、降低違規酬賞及促使產生違規的罪惡感或羞恥感四大面向,且含括設施強化、通道控制、監控違規者、控制犯罪工具、出入口檢查、閉路電視監控、職員監控、自然監控、被害客體保護、財物之辨識、降低誘惑、減少利益、設立規則、強化道德感、控制抑止違規因子及促進遵守規定十六項技術。 研究結果,無論受刑人或職員之觀點,對於此四大面向及十六項技術成效之看法,大多數達平均數以上,且在有效無效之差異上均達顯著水準,亦即對於此十六項技術運用於戒護管理上之成效大多持肯定認同的看法,且從職員訪談資料中均可得到驗證。其中僅禁止下暗棋於平均數以下,就實務經驗來看,下暗棋是受刑人主要娛樂活動之一,但卻常隱藏賭博違規行為,故在受刑人及職員間看法會有不同。 另外在受刑人個人特性對情境預防認知之差異分析中發現,受刑人並不會因其年齡、婚姻紀錄、犯次及財產犯罪紀錄而影響其對情境預防成效認知的態度;職員則不會因職務及勤務股別而影響其對情境預防成效的態度,亦即二者在此方面認知態度並無顯著差異存在;但在其他特性的交叉分析則發現有差異而值得探討,受刑人方面包含宗教信仰為佛教或道教、執行時間較短、教育程度為國小(含)以下或國中、無暴力犯罪紀錄及有毒品犯罪紀錄之受刑人相較於其他類型特性之受刑人,對於情境預防成效的認同態度達到顯著;在職員個人特性差異上包含年齡較大、年資較長及教育程度為國、高中或專科的職員,相較於其他類型特性之職員,對戒護措施於違規預防上成效的認同態度更高並達顯著性。 另一方面受刑人與職員於各類技術戒護成效認同度的成對分析結果可知,不論受刑人或職員對增加違規困難(A)的認同度均是最高,對促使產生違規的罪惡感或羞恥感(D)則均是最低;而受刑人對降低違規之酬賞(C)的成效認同度大於提昇違規風險(B)達到顯著,而職員則無顯著差別。 根據本研究結果僅提出以下建議供矯正機構戒護安全管理之參考:一、強化矯正機構戒護管理安全設施提昇違規困難,二、增強自然監控的效能提昇違規風險,三、確實處罰減少投機心態,四、加強特殊受刑人之列管及弱勢受刑人之保護,五、強化團體觀念以團體力量約束個人不當行為,六、增加閉路電視監控設備之輔助以補充戒護人力之不足,七、強化新進職員情境預防觀念以提升戒護管理安全之意識。

資料來源: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6018725423078241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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