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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人勒贖犯罪及偵查預防策略之研究 A study on the investigation and prevention of kidnapping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069

中文摘要

 

近年來,暴力與狡詐結合型態案件遽增,不僅消耗龐大的社會成本,許多駭人聽聞的案件更加深了民眾的被害恐懼感,其中尤以擄人勒贖案件最為嚴重。例如民國 76 年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86 年白曉燕遭綁架撕票案、95 年悅氏礦泉水董事長陳進原遭綁架案,以及張錫銘、林明樺犯罪集團所犯下之擄人勒贖案,均造成國內治安的危機。
本研究認為有必要針對被綁架者及其家屬,研析他們對於歹徒勒贖的反應與心理狀態,以便警察人員日後偵辦此類案件,能順利與被綁架者家屬溝通,進而與歹徒周旋、營救人質及偵破案件。再者,家庭結構或教養不當已被認為與犯罪具有密切關係。因此,本研究特別針對擄人勒贖案件犯罪者成長、人格發展、交友、犯罪過程深入探究,研擬有效預防及偵查策略。期盼本研究可成為此類犯罪本土性研究先驅,研究發現與成果提供實務界及學術界參酌。
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警察未來偵查策略之重點,可分為七項主軸:(一)偵查情報管理;(二)與被害者及家屬建立信賴關係;(三)執行偵查逮捕策略;(四)專案小組之組織管理與獎懲制度;(五)新聞媒體政策;(六)警察教育訓練;(七)有效解決資通科技犯罪;(八)建立兩岸四地犯罪情報交流機制,構築打擊犯罪情報交流,常態化警政交流,建立合作模式。
二、人質被綁架期間,本研究建議人質應:(一)放低姿態傾聽綁架者意見,並顯示同意狀,博得歹徒好感;(二)保持求生意志;(三)隨時做好求救及脫逃之準備;(四)不任意食用歹徒提供之食物,但必須吃維持生命機能所需食物;(五)與歹徒稱兄道弟,假裝與黑道熟識,以避免遭到傷害;(六)告訴歹徒,殺害人質無益處,留下人質生路,可以協助其取得贖金,日後會報答不殺之恩;(七)佯稱生病,博取同情;(八)避免爭執或哭鬧,冷靜面對。
三、建議政府與刑事司法體系採取相關作為,包括:(一)警察機關:以保護人質安全為最高原則、積極處理、教導被害人與歹徒談判、建立標準作業流程、與媒體溝通;(二)檢察官應與警察、被害者家屬及媒體等合作與溝通,將嫌犯羈押、起訴,求處重刑;(三)法官應速審速決,從重量刑;(四)矯治機構應研擬有效的矯治措施。

 

資料來源:

法源法律網

https://goo.gl/VdGC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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