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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慣習與刑法規制: 聚焦於原住民族文化實踐的新態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 資料點閱次數:1015

摘要:

 

在現代社會變遷之下,原住民族文化與原住民族慣習在刑法規制上產生文化上之衝突。從臺灣原住民族法律規制的歷史發展,我國原住民族在歷史上各個時期中歷經不同的國家法律體系進行法律生活,但長久以來皆有以原住民族法律生活的軌跡。到了現代我國原住民族慣習並未受到國家法制化的情況下產生了,原住民依循原住民文化卻受到國家法制的壓迫,縱然立法上保障了原住民族權益但在法條適用上卻不能將原住民族文化納入法律解釋中。
從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體現了現行實務在遇到原住民族文化時,不能充分解釋原住民族文化之內涵,更無法將條文中的原住民族文化精神呈現。本文歸納出三部法律中所涉及原住民族文化議題在現有的解釋架構下不足之處,以原住民文化整體性的觀察原住民族慣習之核心。
不論是原住民族文化實踐的傳統型態或是新態樣,皆缺乏了對於多元文化的理解與尊重。本文透過兩公約與原住民族文化權之觀點觀察我國原住民族法律傳統,試圖作為原住民族文化權利具體樣貌。接著再討論原住民法律傳統與慣習運用在我國刑事法上作為條文解釋上的文義界限,並參酌外國判決對於原住民族權利之見解。
最後得出在判斷原住民族習慣是否能作為法條規定之阻卻違法事由時需注意:一、確定系爭原住民族具備特定特殊文化;二、確定系爭原住民族習慣所屬之社群多數認可;三、將該原住民族習慣納入法律體系時並不會違背整體法律秩序。

 

資料來源:

 

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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