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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12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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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新聞稿(107年2月12日)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在106年8月12日召開,並於同年9月8日發布成果報告,至今屆滿半年,為讓各界了解司法院與行政院(法務部及其他相關部會)在這半年內推動改革的情形,因此,司法院與行政院於今(12)日在司法院三樓大禮堂,舉行司改國是會議後的首次半年進度報告記者會。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於致詞時表示,人民對司法信任長期處在低檔,反映既有訴訟救濟機制有所不足,所以司改不只是實現政策理念,更是落實訴訟權保障的憲法誡命,司法院、行政院等憲法機關都有義務履行要求。過去半年的司改,即聚焦改善訴訟制度,如強化救濟範圍及效能、調整訴訟各方之程序角色、追求更合理的資源分配、以及改革相關的人事、刑事與社會政策。司改並應持續在憲法框架下,落實民主溝通,共同打造屬於台灣人民的司法。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總統在總結會議結語時表示,司法改革真正的關鍵,在於後續的推動作為;因此司法院、行政院各自設有推動小組,進行跨院、跨部會的協力合作,目前已將87大點次、303個子點次的主、協辦機關協調完成,並將推動進度定期上網,另將於107年3月建置「司法改革進度追蹤資訊平台」,讓外界可以追蹤各項決議的執行進度。司改也持續跟社會各界對話,兩院共同舉辦司法改革意見交流座談會,分別邀請勞工、工商、醫界團體及「民間監督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聯盟」等團體進行深度交流。目前已經完成相當數量的法律、命令修正與行政措施(已修正通過法律類4項、行政命令類12項、已實施行政措施類48項、已提出法律草案26項、行政命令草案類6項、規劃中行政措施類17項),未來相關司改法案陸續送到立法院,希望下個會期可以審議通過。
      許宗力院長接著說明司法院半年司改進度重點,包括:1.完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匯流國民與法官的多元經驗與專業,並預留至少兩年完善相關配套。2.推動金字塔型訴訟結構,有效分配訴訟資源,避免事實認定不清、法律見解歧異,減少人民訟累。3.改革法官評鑑制度,研擬法官法修正草案,加強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功能,以獲得人民更大的信賴。4.完成勞動事件法草案,強化經濟弱勢勞工的
訴訟上協助。5.完成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草案,強化犯罪被害人在訴訟中的地位。6.建立「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構查詢平台」,提供民眾更快速、簡便的紛爭解決方式。7.推動司法與社會對話,透過法院參訪、分眾法治教育讓民眾更了解司法。8.完成大法庭制度修正草案,在金字塔訴訟改革完成前,儘速解決法律見解歧異。9.完成憲法訴訟法(原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強化大法官的救濟範圍、審判效率及程序透明度,並引入裁判憲法審查,讓憲法保護進入個案。10.完成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加強兒少多元處遇和程序保護。下半年則將積極推動設置智財暨商業法院、研議供法官參考的量刑準則及終審法院法庭直播等項目。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報告時指出,為了強化人權保障,法務部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中介,深化被害人的程序參與,使被害人不僅可以在加害人的假釋審查程序陳述意見,也能及時獲知偵查結果與加害人出監或移監的訊息。針對兒少、婦幼弱勢,法務部推動兒少性侵害被害人訊問專業證照制度,且在偵查階段,提供溫馨談話室、一站式的服務,營造友善的訊問環境,並就兒虐案件,研議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流程的模式。
       此外,全國各級檢察署的全銜以後將不再有「法院」2字,檢察官也不再領取刑事案件辦案獎金,主任檢察官並改由基層檢察官票選推薦,以實現檢察體系的中立;為落實偵查不公開,法務部也已經核定「法務部加強所屬檢察調查及廉政機關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實施方案」,若機關人員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將可連帶對主管及機關究責。法務部為了解決案件久懸未決的情形,修正「檢察機關妥速辦理刑事案件實施要點」,完成再議制度的改革;另頒布「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對有罪確定案件再加檢討,避免誤判。
       為了有效打擊犯罪,建構完善的社會安全網,法務部針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等行為加重處罰。至於施用毒品者,行政院正研議多元處遇機制,以達到戒除毒癮的目標。另外,刑事訴訟法中有關保全羈押的修法草案已完成兩院會銜程序,將送立法院審議。同時,法務部修正「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不僅結合監外自主作業,更透過適當安置處所的設立、家庭支持服務及創業貸款限制的彈性放寬,使更生人能順利復歸社會。
       政務委員羅秉成接著說明行政院其他部會的改革成果,包括:內政部警政署修訂「警察機關實施指認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項」,根除證人錯誤指認的肇因,降低冤案發生的可能性;衛服部完成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解決醫療糾紛造成的訟累;環保署則提出修法草案,讓環境犯罪的不法所得,成為罰鍰的地板而不再是過去的天花板;教育部則補助了少輔院所需的教育經費;勞動部致力於更生人復歸社會的就業輔導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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